各初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化”和“校本化”实施,促进教师对综合实践活动指导过程的反思,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材料的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的材料以案例形式为主,分“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教师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案例”两大类。报送要求如下。
(一)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
材料要求呈现学校对某一全校性活动或年级活动的整体规划及实施过程。主要内容为:课程开发背景、课程开发过程、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经验与反思。(具体可以参照《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南》(浙江教育出版社2013年11月第一版的第五部分。)
(二)教师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案例
案例内容可以是某一自己印象特别深刻的活动指导过程中的一个片断或一个故事(活动内容可以是校园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或研究性学习活动,指导对象可以是整个年级、班级、某个小组,或某个学生,教学场景可以在课内也可以在课外,结果可以是成功的也可以是失败的),并以此展开进行反思和总结。
案例标题和内容应匹配,陈述要求简洁清晰、生动流畅,有个性特点,使主题鲜明并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理论深度,以引发人们的思考。陈述方式根据需要选用归纳描述、叙事描述,实录等方法。
二、报送要求
1.名额分配。“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各校1篇;“教师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案例”各校3-5篇。
2.报送办法。参选材料以纸质稿和电子稿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纸质稿需一式3份,送经开区郑老师处;电子稿由各校统一打包后,以“XX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和“XX学校教师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案例”为标题,压缩后发送至邮箱410611817@qq.com,没有电子稿不予评奖。收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日。
三、评选程序
本次全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材料评选活动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聘请综合实践活动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比工作,将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admin/upspic/file/20140311/20140311092839483948.doc
1.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材料评选参评篇目
2.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材料评选承诺书
3.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材料评选封面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月17日